去年,持续高速发展的餐饮行业遭遇“寒冬”。在此背景下,作为“武汉样本”的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,能否在不影响企业发展的前提下,继续有效保障职工工资福利?
昨天,2014版《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顺利续签,员工工资仍然上涨,但涨幅由上一年的10%,调至7.5%。这是4年来工资涨幅首次下调。
武汉是个“餐饮大市”,目前全市有4万多家餐饮企业,40余万职工。在进行4次协商后,昨天,餐饮行业的劳资双方就工资福利进行最后一次协商,最终签订了合同。
这份合同共有16个条款,涉及工资分配、增长、加班工资、福利、保险等多方面内容,有效期为2014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15日。合同第五条规定,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,中心城区为每月1545元,新城区为1263元。
全市最低工资标准,中心城区为1300元每月,新城区为1020元每月。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比全市高19%,比去年的最低工资标准高8%。
协商现场,工资增长机制是劳资双方的三大分歧点之一。职工方提出,餐饮行业各企业2014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9%。
“工资当然要涨,但是能不能比往年少涨一点?”企业方代表、武汉餐饮协会会长刘国梁介绍,去年是餐饮行业发展最艰难的一年,盈利的餐饮企业下降了30%,亏损的则增加了20%。2014年,餐饮行业仍处在调整期,兑现9%的工资增幅比较困难。
经过协商,职工方对此表示接受。职工方代表、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李军说,行业工资在考虑职工需求的同时,也应参考行业大环境的现状,“7.5%的增幅,与全国2014年的经济增长目标一致,也能满足职工需求。”